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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科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

信息来源: 暂无 发布日期: 2015-05-28浏览次数:

社科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

 

一、热爱祖国,依法执教。热爱祖国,立场坚定,遵纪守法,率先垂范,以身作则,与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保持一致。

 

二、爱岗敬业,献身教育。忠诚于教育事业,尽职尽责,乐教敬业,严格考试、考核,教书育人,诲人不倦。

 

三、热爱员工,诲人不倦。关心员工,尊重员工人格,平等对待。积极开展素质教育,促进员工全面、健康发展。保护员工合法权益。

 

四、严谨治学,致力科研。树立良好学风,刻苦钻研,精益求精。虚心求教,求实创新,致力科学研究,坚持教学与科研的统一,不断提高业务水平。

 

五、团结协作,相互尊重。谦虚谨慎,尊重同志,相互学习,同勉共进。关心集体,维护学校荣誉,共创文明校风。

 

六、无私奉献,廉洁从教。坚守高尚情操,发扬奉献精神,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,不谋私利。

 

七、以身作则,为人师表。遵守社会公德,服饰整洁得体,语言规范健康,举止文明,作风正派,严于律己,言传身教,树立威信,办事公正,顾全大局。